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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第二号公告
2017-06-09
各位代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经校党委批准将于2017年6月22日至23日召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双代会”代表和各代表团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进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中的作用,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7年6月9日至6月22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关于落实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围绕省重点高校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化办学等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教学责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优良校风、学风,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校院两级的管理效能,加强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社会声誉,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后勤保障,凝心聚力、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行使民**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认真撰写符合基本要求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提案。
(三)提案应由1名代表提出,并由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四)提案内容应当一事一案,“一事多案的提案”无效。每份提案包括案名、案由及措施与建议三部分,案名要求明确简练,案由清晰,建议合理、切合实际,做到有提议、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不予以立案,将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置。
(五)提案的书写应规范,使用教代会统一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含电子版)。
(六)本次提案征集工作完成后,将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立案和交办工作,并组织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活动,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
 
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6月22日下午16:00前送“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行政楼415,电话86915057)。同时,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双代会”邮箱:sdh@hdu.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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