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芳草茵茵,阳光和煦,正是一年好时光,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同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业余生活品质和工作幸福感,校工会将组织开展春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形式及要求: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在编在岗教职工会员参与活动。
2、经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① 校工会按人均100元额度提供活动费,专项下达至各分工会,分工会可视经费情况予以补充,补充经费最高不超过人均100元。使用须按实际参加活动人数计算。
②活动经费使用须遵循《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春游活动可由分工会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学校招标入围的旅行社组织,需签订委托协议,在省内范围活动,当日往返,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开支范围为租车费、门票、餐费、活动用品(人均不超30元)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 元。若春游活动仅有餐费支出,用餐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 元。
③活动专项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活动结束后一次性办理报销,须持相关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经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及春游活动情况表至计财处(行政楼110)核准报销,并提供活动报道及活动集体照片发送到工会邮箱gh@hdu.edu.cn。
④请分工会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注意安全。
附件1:2019春游活动情况表.docx
附件2:入围旅行社联系方式.docx
校工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