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结转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2020-05-25
杭电工会[2020]02号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结转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工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结转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结转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结转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为规范结转资金存放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提高工会经费资金效益,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精神和学校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结合我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当年末工会经费决算结转资金达到500万时,在下年度采取部分资金以1年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定期存款额度按照年末结转资金的80%以百万元为单位取整确定。
二、存放定期存款的开户银行按以下原则选取:
1.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竞争性存款招标中标有效期内的银行中选取,不再自行组织招标;
2.选取中标银行中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最高者;
3.当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最高的中标银行为2家以上(含2家)时,选取其中评标综合得分排序最高者。
三、每年的结转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不再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如遇本办法以外的情形,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四、本办法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