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2020〕11号),我校工会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这也是我校首次获得该项荣誉称号。
多年来,我校历届工会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民主管理、服务教职工两项重点,着力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深化放心、省心、安心、暖心“四心”服务聚力工程,努力把工会建设成能让广大教职工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的“职工之家”。
建设好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当好教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是学校工会工作永恒的使命。我校工会委员会将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基础、补短板、增活力,进一步促进学校民主管理与建设,更好助力广大教职工成长发展,团结引领全体会员建功学校“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携手共建美丽和谐幸福快乐的“杭电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