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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产业工会职工第八期(2022年度)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2021-11-30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医疗互助工作,为教职工提供多一重的医疗保障,根据《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八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的精神,继续组织开展我校教职工第八期医疗互助保障的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已参加浙江省城镇医保的在职教职工(含劳务派遣员工),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参加。

二、本期互助保障期起止时间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

三、主要保障待遇(详见附件《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八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

四、缴费标准:每人每份110元,每人限保一份。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上级和校本级工会共补助60/人,个人缴纳50元。

五、缴费方法:教职工个人通过扫描支付宝二维码自行缴费,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费用标准为50元。

六、缴费时间:202111月30-122012:00,超过时间无法受理。

七、特别提醒:

1.教职工参保后享受保障待遇不受工作单位变动的限制。

2.保障期内无法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的参保。

3.如有跨年度住院的,请务必在20221231日前做好当年度费用结算。

4.符合条件且准备申请互助金,请到校工会网站-下载专区-《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八期(2022年)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及补助申请表格》查看资料并填写表格。

请各分工会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校工会将在缴费结束后将已经缴费参保人员信息反馈给各分工会,由各分工会核对信息后反馈给校工会,具体事宜后续再通知。联系人:李老师 86878527

 

附件:《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八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

 

校工会

20211129

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八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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