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特困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9-11-26
根据省教育工会做好送温暖工作会议精神及校工会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做好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现将做好特困教职工困难补助和调查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工会要认真、负责、细致、准确地对本单位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确保无遗漏,无差错,并做好相应的统计和登记工作。
二、对确因大病、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需申请学校困难补助的,要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可在校工会网上下载),各分工会福利委员在12月15日前要将摸底调查情况及困难补助申请表上报校工会。
三、困难补助事宜将经校工会福利委员会讨论,并校内公示后发放。讨论时间另定。
四、根据往年的情况;提醒填表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本人工资及家庭人员收入栏应填入年实际总收入。
2、分工会及分工会小组意见栏请签署意见。
3、患重病、大病等要求补助的,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资料。
校 工 会
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