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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关于举办开发区第三届“下沙之韵”摄影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2011-10-17

各位老师: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举办第三届“下沙之韵”摄影大赛,请各位老师积极配合参与活动,通过摄影镜头展示高教园区师生的精神风貌。

                                                                   校工会

                                                         2011年10月17日

      附件:

                               《关于举办开发区第三届“下沙之韵”摄影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目的意义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庆祝建国62周年,展现开发区18年来的建设成就、人文和自然景观,通过摄影镜头聚焦下沙高校、企业和市民的精神风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特举办开发区第三届“下沙之韵”摄影大赛。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承办单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摄影协会
  三、比赛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1月15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2、评奖时间:2011年11月下旬
  四、参赛细则
  1. 参赛作品要求: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主题鲜明,体裁、风格均不限,数码或传统、彩色或黑白均可。参展作品为电子稿,要求TIFF格式不小于30M、JPG格式不小于2M。作品文件名须标明作者姓名、作品编号、作品标题,参赛表请填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作品编号、标题、拍摄地点时间等。
  2. 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组组照照片不超过6幅),等级奖不可兼得。获奖作品将收录于大赛获奖作品集,如需巡回展出,并在相关网站和部分媒体登载,不另付稿酬。
  3. 著作权归属问题
组委会声明:主办方可将获奖参赛作品用于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非商业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据实署名)。作者对有关摄影作品的肖像权、署名权等著作权的归属有特殊要求的应事先提出说明,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与组委会无关。主办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向本次大赛投稿即被认为同意本通知所确定的参赛细则。
  4. 参赛作品请于2011年11月15前发至电子邮箱xiashaphoto@163.com,来稿请注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届“下沙之韵”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五、评奖
  组委会将邀请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有关媒体摄影记者、下沙高校摄影专业教授等组成评委进行评奖,绝对保证评奖的公平公正。获奖情况将通过短信平台、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作者。
  六、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奖项如下(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征稿单位代扣代缴):
  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 3名:奖金各2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 10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证书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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