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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2年度分工会工作总结及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3-05-06
各分工会:
  本届分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为更好地总结工会、教代会工作经验,推动今后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上层次,校工会要求各分工会认真做好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并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2009-201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各分工会要认真总结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对新一届分工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书面总结于5月15日前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二、先进评比
(一)先进名额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全校共评选8个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分工会或先进工会小组均可作为先进集体申报。
优秀工会干部:从教代会执委委员和分工会委员中推荐产生。每个分工会限推1--2名。
工会积极分子:工会积极分子占分工会会员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①党政重视工会工作,分工会委员会团结协作,在群众中有威信、有凝聚力。有分工会教工活动室(教工小家)。
②认真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二级教代会制度健全、规范。定期召开教代会,并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提交教代会审议并实行票决制,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③重视分工会信息和宣传工作,积极向校工会投稿。
④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协助校、院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①优秀工会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工会的任务,热心为会员服务,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献计献策积极出力,作用突出;在工会的某一方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分工会委员。工会工作任期满三年。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分管职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工会各项活动中能发挥组织和骨干作用。
②工会积极分子:热爱本职工作、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分工会委员会要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会议确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并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名单于5月30日前报校工会。
2、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会干部请随报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先进表格请从工会网页下载。
3、对推荐申报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由校工会委员会组织联评审定后予以表彰。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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