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工会[2022]07号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工作助推全省文旅消费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以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为目的,围绕有序推进复商复游,组织疗休养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合理安排,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参加对象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含2022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人事处提供当年汇总名单)。
三、疗休养类型及标准
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一次疗休养,教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
1.普惠性疗休养
(1)面向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按不高于600元/人·天的限额,且按跨省不高于3000元/人·次、省内不高于1800元/人·次的额度实行,凭据在学校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超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个人承担。
(2)由分工会负责组织实施,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分批实施。分工会联合组织的,须确定牵头承办分工会负责落实各项工作。
2.先进教职工疗休养
(1)面向先进教职工(人员见附件2),按不高于600元/人·天、3000元/人·次的额度执行,疗休养期间的活动补贴按省教育工会规定执行。
(2)由学校委托校工会及相关部门在暑期组织实施(线路见附件1)。各分工会负责做好符合参与条件的教职工报名推荐工作。最终名单由校工会、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工部、学工部等部门审核确定,15人成团。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
疗休养活动时间安排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任务为前提,每批次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含在途),省外疗休养在暑假进行。
2.活动地点与人数
(1)疗休养在立足浙江省开展活动的同时,可按比例组织部分教职工赴沪、苏、皖、闽、贛5个周边省(市)和浙江省对口帮扶(援助、合作)的省、自治区(四川省、**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青海省海西州)开展疗休养活动。
(2)跨省疗休养人数不超过当年参加疗休养活动教职工总人数的1/3,按照三年一个周期的原则统计。
(3)省外疗休养优先考虑省市级劳动模范、各类先进和高层次人才等,优先考虑劳动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一线教职工和即将退休的教职工等特定对象。
五、活动承接单位
疗休养活动承接单位为学校疗休养线路中标的服务单位和疗休养基地服务单位(见附件3和4),中标的服务单位仅限承接中标线路的疗休养活动。各分工会可根据实际,联系服务单位和基地订制适用的疗休养方案,组织教职工团队前往。
六、报名方式
学校“疗休养系统”已经启用,电脑端系统进入方式:智慧杭电-校内应用-疗休养系统;手机端系统进入方式:微信-通讯录-在杭电-B.工会提案、疗休养系统-疗休养活动。
1.普惠性疗休养。普惠性疗休由各分工会管理员发布经分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的疗休养线路,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分工会在编教职工开放报名,如人员不足,可以开放到全校在编教职工报名。教职工可以在报名系统里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报名。
2.先进教职工疗休养。由教职工个人向分工会申请或分工会推荐,由分工会汇总,填写推荐表格(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报销要求
1.疗休养活动产生费用要做到消费真实、票据合法、开支合规。活动结束报销时,须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疗休养活动报销单、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5),并附发票、合同和费用结算清单。报销预约单(报销预约号为:JT005)和发票正面需要经办人和分工会主席签字,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后到校工会(行政楼415)登记签批。
2.疗休养发票抬头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本年度疗休养活动费用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
八、其他
1.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疗休养活动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疗休养活动的相关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严格执行费用标准,杜绝违规现象,做到消费真实、票据合法、开支合规,不得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承办单位虚开发票套现,严禁冒名顶替参加教职工疗休养等行为,确保疗休养活动安全、规范、有序。
2.参加疗休养活动时,必须为参加活动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参加中标线路疗休养的,按照中标文件保额执行;到基地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保险额度不低于100万/人。
3.活动实施前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疗休养合同,并将疗休养人员名单、疗休养活动方案报学校工会备案。教职工家属(仅限配偶和子女)经分工会同意,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须与承办单位协商签订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4.请各分工会在6月23日15:00前将附件2发送到工会信箱(gh@hdu.edu.cn),并将需要的证明材料一并交行政415,过期视为放弃。
附件1:先进教职工疗休养线路
附件2:先进教职工疗休养参加人员推荐表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疗休养中标线路及服务单位
附件4:浙江省教师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目录
附件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疗休养活动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