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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委员会第二号公告
2018-06-15
各位代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校党委批准将于2018年7月5日召开。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和各代表团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8年6月15日至7月5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强化教育教学责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优良校风、学风,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落实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学校“双一流”和省重点高校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持续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提高校院两级的管理效能,加强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社会声誉,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后勤保障,凝心聚力、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行使民**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认真撰写符合基本要求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提案,提案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提案内容应当一事一案,“一事多案的提案”无效。每份提案包括案名(即提出解决什么问题)、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政策调研依据)及措施与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三部分,案名要求明确简练,案由清晰,措施与建议切合实际,做到有提议、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不予以立案。
(四)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2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五)提案的书写应规范,使用教代会统一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表》(含电子版)。
(六)本次提案征集工作完成后,将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立案和交办工作,并组织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活动,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
 
请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7月5日下午15:30前送会议秘书处(行政楼415,电话86915057)。同时,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双代会”邮箱:sdh@hdu.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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